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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敦儒:在這種情況下我直接來到音樂之家的前臺準備當面溝通協商這個問題,音樂之家的老師包括譚老師和陳老師先是避而不見,在我的強烈要求下來了一位短發的老師(不知道姓氏),說這些退費規定是公司明文規定的,就是這樣,她無權處理!我要求這位短發的老師把明文規定給我看,短發老師于是給我找出音樂之家“關于2017年終舉行大型文藝匯演的通知”。在這個通知上沒有任何一條是關于退費的規定。于是我要求見音樂之家的領導當面協商,短發老師說領導不在,并且不能接聽我的電話。在我的質疑下最后給我的答復是:“你愛怎么辦就怎么辦,你就照著你喜歡的方式來處理”。我于是當著她的面打12315消費者協會進行了投訴(之后有幼兒園家長告訴我說,音樂之家已不是第一次因為收費和退費問題被投訴了)。這時陳老師出現了,在我的要求下,她說她去找公司退費規定。我看到陳老師在前臺找了許久。我在辦公室等了20余分鐘,沒有任何人回應我,陳老師也沒有拿出任何關于公司退款規定給我看,并且人也消失不見了。于是我用另外一個手機號碼撥打陳老師電話進行協商。陳老師給我最后的答復是你喜歡想用什么方式解決這個問題就用什么方式解決。我也不知道這個事情只是這幾位老師擅自作主的個人行為還是音樂之家培訓機構的公司決策行為。各位家長我在這里無意虛構和歪曲事實去詆毀音樂之家和她們的老師,200塊錢也并不是多少錢!我在這只是想把事實陳述出來讓大家知道:音樂之家的陳老師和譚老師出爾反爾的規避責任,請問這樣的老師如何為人師表,怎么為來參加培訓的孩子做行為表率?陳老師和音樂之家這樣無視國家法律玩弄規則的老師和機構如何能夠育人子弟?她們眼里只有利益至上、坑蒙拐騙的自我法則;只有不顧親情、爾虞我詐的行為方式;只有指鹿為馬、弄虛作假的強盜邏輯!各位家長,你們應該還記得上次因為有兩個家長質疑音樂之家做法而被移出群另建新群的事情,你們應該還記得上次李XX媽媽提出大家被強迫參與匯演排練的憤而發聲!請你們看清楚音樂之家和這幫老師的真實面貌,你們在再次報讀或親朋好友咨詢報讀時再想一想這些沒有職業道德底線的商家和老師。以上句句事實,也歡迎音樂之家的老師出來回應事實!
青春喂了作業:機構很多課程學,很多市委家長的小孩來這邊。。學***比看電視電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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